资讯|警惕!首次退市拍卖交易,参与电力市场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发布日期: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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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6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关于开展有关退市售电企业年度合同电量拍卖转让交易的公告》川电交易司公告2020-44号),将开展中商全联四川购电中心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整体退市拍卖交易。

按照《四川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部分售电公司逾期缴纳履约保函处理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结合2020年5月11日发布的公告(《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履约保函收取及核查结果的通知》川电交易司公告2020-32号)可知,中商全联四川购电中心有限公司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函,被执行强制退市。由该公司代理的8家用户,共计1345万千瓦时电量将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01、售电企业强制退市后相关流程如何执行?

在《2020年四川电力交易指导意见》(川监能市场﹝2020﹞11号)第2.1.3.5、第3.1.2中明确指出:强退售电企业合同转让采取批零合同整体挂牌的交易实施,拟摘牌企业申报受入费用最高者成交;当强退售电企业售电服务费为负时,首先启用强退售电企业履约保函,然后利用受入金额抵扣,最后不足部分由相应的电力用户按优惠费用总额的比例分摊。若挂牌转让不成功,未执行电量可组织开展双边协商交易;若两者均不成功,不再执行相关合同。

具体流程如下:

02、强制退市售电公司代理的电力用户如何结算?

从上述售电公司强退执行流程我们可以看到,若售电公司无法支付售电服务费,其代理的电力用户也将受到殃及。即售电服务费不足部分由对应的电力用户按优惠费用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以为可以享受国家政策红利,节约电费提高利润,怎料节约下来的电费有可能还要替代理方填补亏损。

不仅如此,按照指导意见第3.1.2第(4)点相关要求:当挂牌转让与双边协商均不成功时,不再继续执行其涉及的所有原购售电合同,相关零售用户在重新参与市场以前,其用电量按照四川电网直供区不满1千伏合表居民到户单价的1.2倍执行,也就是0.65568元/千瓦时。这对电力用户来说可谓是双重打击,不仅之前约定好的节约的电费少了,电费还比未参与市场交易支付的还多。

也有小伙伴提出这样的疑问:如果我选择的售电公司被强退了,且挂牌和双边协商均不成功,为了不按照高价执行,我是否可以选择参加后续的月度交易?小编提醒:若挂牌及双边协商均不成功,就此次退市拍卖交易来看,电力用户未能参与年度交易,是无法参与后续的常规直购月度交易的。


03、与强制退市售电公司签订合同的电厂会受什么影响?

若挂牌和双边协商均不成功,发电企业相关合同电量作废。可能导致发电企业按超发价格进行结算,也是同样的得不偿失。

2020年年度交易已接近尾声,从今年电力交易中心相关的执行情况我们不难看出,四川电力交易市场正朝着更加规范、有序的方向前进。为了保护各市场主体利益不受损,交易中心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对各市场主体的监管。

此次退市拍卖交易为四川自开展电力市场交易以来首次开展强制退市售电公司拍卖交易,为大家敲响了警钟。不仅仅是售电公司需要自查,规范交易;电厂及电力用户在选择合作对象时也同样需要三思,一个好的合作伙伴是在利润共享的同时可以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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